近期全球資產代幣化進程呈現加速發展態勢。根據數據顯示,截至2025年4月,全球鏈上RWA資產總價值已突破220億美元。德勤的研究報告也預測,代幣化不動產市場規模將在2035年達到4萬億美元。在這波金融創新浪潮中,香港憑藉其獨特制度優勢,迅速成爲RWA領域合規發展的先行者。從充電樁資產代幣化項目,到亞洲首支合規代幣化基金的推出,多個標杆性案例的落地,印證了這一創新融資方式在實體資產領域的應用潛力。RWA是指"Real World Assets",即現實世界資產通證化(或"代幣化"),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創新金融模式。它通過區塊鏈技術將實物資產或金融資產映射至鏈上,轉化爲具有高度流動性和可分割性的數字通證。這種轉化過程不僅實現了資產的數字化表達,更通過區塊鏈技術賦予這些現實資產前所未有的透明度與可追溯性。從法律合規的角度來看,RWA實際上是一個廣義的概念,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。所有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資產代幣化的過程都可稱作RWA。選擇RWA有以下幾個優勢:首先,它能激活傳統金融難以觸及的重資產融資場景。RWA模式結合區塊鏈技術,將實物資產或權益資產的權屬進行分割,轉化爲具有高度流動性的數字通證,爲這些資產開闢了全新的融資方式。對投資者而言,代幣的可分性也降低了特定資產的投資門檻。其次,RWA可以降低融資成本,提高融資效率。相比傳統證券發行過程,RWA模式下的融資要求和限制相對較少,有效降低了融資成本。再者,RWA爲企業提供了定制化交易結構的靈活性。企業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和自身發展目標,量身定制融資結構,設計收益分配模式、贖回機制、代幣解鎖機制等關鍵條款。RWA改變了傳統金融框架下的融資邏輯,實現了"公司信用"與"資產信用"的有效隔離。即便發行主體的信用狀況一般,只要底層資產足夠優質,就能憑藉資產自身的信用進行融資。RWA市場的參與主體更爲豐富多樣,能夠形成強大的社區凝聚力和生態黏性,爲RWA代幣的長期價值增長提供支撐。鏈上生態的繁榮還能反哺項目方鏈下業務的發展,顯著提高項目方的品牌聲量。這種鏈上-鏈下協同的正反饋發展模式,是RWA模式相較於傳統融資方式的真正精妙之處。香港證監會在監管RWA產品時採取了"透視原則"。這一原則的核心在於,監管的核心關注點並非產品是否採用"代幣"形式,而是聚焦於代幣所對應的現實資產的金融屬性。2023年11月,香港證監會發布了《有關代幣化證監會認可投資產品的通函》,明確了對證券型代幣發行的分層監管理念。證券型代幣受到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的約束,必須滿足證監會提出的相關要求。非證券型代幣則被納入《打擊洗錢條例》的監管範圍。同月,香港證監會還發布了《有關中介人從事代幣化證券相關活動的通函》,強調代幣化證券雖採用區塊鏈技術發行,但其本質仍屬傳統證券,須遵守現行證券法規。2024年3月,金管局啓動"Ensemble項目",專注於探索代幣化技術的應用場景,其中已有數個RWA項目成功落地,涵蓋綠色債券、碳信用、房地產、供應鏈金融等多個行業。由於在中國大陸境內,代幣發行是不能逾越的監管紅線,因此中國大陸的RWA項目的發幣行爲必須發生在境外。香港由於其完善的監管框架、友好的政策態度以及豐富的行業生態,成爲了中國企業RWA項目落地的最優選之一。在香港開展RWA項目需要注意以下關鍵合規要點:1. 底層資產合規: - 資產確權:確保對底層資產擁有合法清晰的所有權。 - 資產審計:聘請專業審計機構對底層資產進行審計。 - 資產剝離:將底層資產從項目方的實際運營主體中剝離出來,實現風險隔離。2. 數據上鏈合規: - 採用"兩鏈一橋"模式:RWA資產數據在境內聯盟鏈上鏈存證,RWA通證部署在境外公鏈上,通過跨鏈橋進行映射和綁定。 - 或依托海南自貿港跨境數據流動試驗區完成跨境的數據上鏈和流通。3. 資金流通合規: - 設計境外資金歸集和流轉的框架及路徑。 - 資金通道選擇:QFLP、FDI或QFII。 - 綜合考慮稅務負擔、準入門檻、程序要求、合規成本等因素進行設計。在實際落地推進RWA項目時,需要專業律師團隊全程支持,確保合規先行,妥善處理各項申報材料準備、窗口意見回復以及對應框架的調整和改進。
香港引領RWA創新:2025年全球鏈上資產突破220億美元
近期全球資產代幣化進程呈現加速發展態勢。根據數據顯示,截至2025年4月,全球鏈上RWA資產總價值已突破220億美元。德勤的研究報告也預測,代幣化不動產市場規模將在2035年達到4萬億美元。
在這波金融創新浪潮中,香港憑藉其獨特制度優勢,迅速成爲RWA領域合規發展的先行者。從充電樁資產代幣化項目,到亞洲首支合規代幣化基金的推出,多個標杆性案例的落地,印證了這一創新融資方式在實體資產領域的應用潛力。
RWA是指"Real World Assets",即現實世界資產通證化(或"代幣化"),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創新金融模式。它通過區塊鏈技術將實物資產或金融資產映射至鏈上,轉化爲具有高度流動性和可分割性的數字通證。這種轉化過程不僅實現了資產的數字化表達,更通過區塊鏈技術賦予這些現實資產前所未有的透明度與可追溯性。
從法律合規的角度來看,RWA實際上是一個廣義的概念,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。所有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資產代幣化的過程都可稱作RWA。
選擇RWA有以下幾個優勢:
首先,它能激活傳統金融難以觸及的重資產融資場景。RWA模式結合區塊鏈技術,將實物資產或權益資產的權屬進行分割,轉化爲具有高度流動性的數字通證,爲這些資產開闢了全新的融資方式。對投資者而言,代幣的可分性也降低了特定資產的投資門檻。
其次,RWA可以降低融資成本,提高融資效率。相比傳統證券發行過程,RWA模式下的融資要求和限制相對較少,有效降低了融資成本。
再者,RWA爲企業提供了定制化交易結構的靈活性。企業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和自身發展目標,量身定制融資結構,設計收益分配模式、贖回機制、代幣解鎖機制等關鍵條款。
RWA改變了傳統金融框架下的融資邏輯,實現了"公司信用"與"資產信用"的有效隔離。即便發行主體的信用狀況一般,只要底層資產足夠優質,就能憑藉資產自身的信用進行融資。
RWA市場的參與主體更爲豐富多樣,能夠形成強大的社區凝聚力和生態黏性,爲RWA代幣的長期價值增長提供支撐。鏈上生態的繁榮還能反哺項目方鏈下業務的發展,顯著提高項目方的品牌聲量。這種鏈上-鏈下協同的正反饋發展模式,是RWA模式相較於傳統融資方式的真正精妙之處。
香港證監會在監管RWA產品時採取了"透視原則"。這一原則的核心在於,監管的核心關注點並非產品是否採用"代幣"形式,而是聚焦於代幣所對應的現實資產的金融屬性。
2023年11月,香港證監會發布了《有關代幣化證監會認可投資產品的通函》,明確了對證券型代幣發行的分層監管理念。證券型代幣受到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的約束,必須滿足證監會提出的相關要求。非證券型代幣則被納入《打擊洗錢條例》的監管範圍。
同月,香港證監會還發布了《有關中介人從事代幣化證券相關活動的通函》,強調代幣化證券雖採用區塊鏈技術發行,但其本質仍屬傳統證券,須遵守現行證券法規。
2024年3月,金管局啓動"Ensemble項目",專注於探索代幣化技術的應用場景,其中已有數個RWA項目成功落地,涵蓋綠色債券、碳信用、房地產、供應鏈金融等多個行業。
由於在中國大陸境內,代幣發行是不能逾越的監管紅線,因此中國大陸的RWA項目的發幣行爲必須發生在境外。香港由於其完善的監管框架、友好的政策態度以及豐富的行業生態,成爲了中國企業RWA項目落地的最優選之一。
在香港開展RWA項目需要注意以下關鍵合規要點:
在實際落地推進RWA項目時,需要專業律師團隊全程支持,確保合規先行,妥善處理各項申報材料準備、窗口意見回復以及對應框架的調整和改進。